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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未央

 

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在这个成人的世界里是有童话可以听的    在童话的世界里我永远都是那个亮眼睛的少年    高高的蓝天 低低的屋檐   我会爬上屋顶和星星把手牵    在童话的世界里我永远都是那个不知疲倦的少年    宽宽的河道 长长的拐弯    我会摇着船桨 追着灯火 永不靠岸

文章

看看的说

回来看看 而已

未完的还在待续

冷清的秋已过

冬已来 人已离开

想买那本书

我的那本已经遗落在某处 忘记的某处

你想买么?书店应该有售吧

网上有下载版的

毕竟不如抱一本有质量的书来得踏实吧

加油~找到了也要告诉我

再见 不只在那个季节

- 作者: 小别 2006年12月4日, 星期一 23:2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过云雨

听着sisi的msn上的过云雨,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触。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似乎,身边的朋友都过的不那么快乐

就像这忽冷忽热的天气,这几天的雷阵雨

我们各自忙碌着,要准备期末考试了,还有磨人的英语

伴随着情感的磕碰和摩擦,有的人离开,有的人放弃,有的人逃避……

过云雨,雨过会天晴么?

会么?会的,我相信,请你也相信!

- 作者: 小别 2006年05月17日, 星期三 18:08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渴望爱一个人直到永远的
     十岁以前,就不说了,无非是淘气和不懂事。
  十三、四岁的时候,开始对女孩有好感,但是那时候他离女孩远远的,并且以讨厌女孩 自居,生怕被同伴嘲笑。
  十五岁的时候,听到大人们说某某男人好花,把女朋友甩了,女孩**了。他觉得这人 真狠毒,自己将来一定要做个痴情的男人,一定要一生只爱一个人。
  十六岁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不敢和她说。仍然和往常一样,脏兮兮的 在灰土飞扬的操场上踢球。只在女孩走出校门的时候,躲在二层的窗户上看她的背影, 他觉得她一定是个天使。
  十七岁的时候,有个女孩喜欢上了他,但是他离她很远,他心里面只有自己那个女孩, 他觉得看别的女孩都是对她的不忠。
  十八岁的时候,看了一个MTV,感动得想哭,他想,如果自己的女孩失去了双眼,他一定会像男主角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眼睛给她,让她能看到光明。
  十九岁的时候,高考了。终于和自己暗恋的女孩分别,坐火车去学校的时候,感觉自己 离她越来越远,心像被掏空了一样。还在想自己一定不会忘记她,等到自己成功以后一 定要去找她。
  二十岁的时候,听到有人讲黄色笑话,觉得这人真可耻。
  二十一岁的时候,她的回信中告诉他,自己有了男朋友。偷偷的哭了一个晚上。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向一个女孩表白,女孩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还小。”他想,我 的确是个好人,他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心想,我不会像那些花心的人一样,三年五年我也能等。
  二十三岁的时候,说自己还小的女孩和一个帅哥恋爱了。他很纳闷,长大原来可以这样快。
  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又向一个女孩表白,女孩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并不适合你。”他纳闷很久,我是好人你怎么还不适合我呢?
  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又追求一个女孩,女孩接受了他。他开始很幸福的为未来拼搏,他想,一时的开心只是暂时的,只有努力拼搏,他和她才能有快乐的未来,但是,半年以后,女孩和他分手了。只是因为另外一个男孩会说让她开心的话。女孩说“你是个好人 ,是我对不起你。”他似乎明白了问题所在,他是个好人。
  二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堕落,交网友。打扮得时尚而酷,而且渐渐的学习着讨好女孩的话。不久,他有了个女朋友,虽然他对她也很好,可是,他心里知道,自己并不爱她 。
  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和女孩分手了。他对女孩说“你是个好女孩,是我对不起你。”
  二十八岁的时候,他尝试了一夜情,发现别人能做的,自己也一样。
  二十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讲黄色笑话,并且以看旁边的女孩子脸红为乐趣。
  三十岁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变得很有能力追求到女孩,但是却没有了爱的能力。于 是他在自己QQ上写下了如下的话
************************************************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想做一个感情专一的好男人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看女孩子都是看脸而不是胸部的。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不会讲黄色笑话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渴望爱一个人直到永远的。
  只是,没有任何女孩爱这样的男孩,她们觉得这样的男孩太幼稚,太古板,没有情趣。
  于是男孩开始改变,变成女孩喜欢的那种嘴角挂着坏坏的笑,玩世不恭或者幽默;开始学会说甜言蜜语而不是心里想说的话;开始学会假装关心,学会给女孩送小饰物讨好她;学会如何追求,如何把握爱情。 或者看破红尘,游戏情场,成为女人恨恨的那种男人。
  他们可以很容易俘获女孩子的心,但是他们也会在黑的夜里叼着烟流泪。心里有爱的时候,没有女孩;有了女孩,却永远没有了爱的感觉 在听到女人抱怨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时候 他们不会再去努力做个好男人,只是微笑着

- 作者: 小别 2006年05月13日, 星期六 23:38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的21种表现

1.真正爱你的男人,一下子说不出真正爱你的理由,只知道自己顾不上注意别人。

    
2.真正爱你的男人,其实总惹你生气,你却发觉不了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3.真正爱你的男人,很少当面赞美你,可是心里肯定你是他最棒的。

 

4.真正爱你的男人,会在你忘记回复他短信时狠狠地说你一顿。

 

5.真正爱你的男人,只可能在你一个人的面前流眼泪,当你触摸到他时,也触摸到了他那颗只为你跳动的心

     

6.真正爱你的男人,会默默地记住你不经意说过的话,在某时某刻重复它。

     7.真正爱你的男人,不会轻易做出承诺,因为他想让自己成为你心中说话最算话的男子汉,只想给你最可靠最安全的幸福。

      8.真正爱你的男人,总告诉你不要胡思乱想,因为其实他在为你们谋划着最美丽真实的未来。同时让你无忧无虑地等待他要给你的惊喜。

 9.真正爱你的男人,可能不像你一样清楚地记得某些纪念日,他觉得爱你是每时每刻的,并不是这几天简单的日子。

  
10.真正爱你的男人,不会轻易对你当面说“我爱你”,因为他为你做过的每件事都已经这么说了。除非在非常时刻,为了不让你无端地误解他。

 11.真正爱你的男人,总觉得有些话只说一遍就够了,因为你已经了解他的心。说得多了,他会觉得不珍贵。

   12.真正爱你的男人,如果他去机场接你,不会像你期望的那样捧着玫瑰大声叫“亲爱的”,只是自然地提过你的行李,然后想用眼睛抱紧你似的心疼地说,怎么瘦得像豆芽菜了?

 
13.真正爱你的男人,当你发脾气时,只会不做声地听你把火发完,然后慢慢地说,你明天有课吗?早点睡吧。

   
14.真正爱你的男人,不懂当你生气挂掉电话后应该立即打来,过了若干小时后会发条短信问你消气了没有?如果你质问他为何这么久才打来,他会理直气壮的说,你生气时我的解释一定没有用,等你的火消了,我的解释才有效果。

       

15.真正爱你的男人,总是叫你小姑娘,可是每次他做什么重大的决定,却总想先听听你的建议。

 16.真正爱你的男人,不喜欢玩具小毛熊,却一直把你送他的小熊放在床头。

  
17.真正爱你的男人,当和你发生争执时,总是控制不了地先妥协,先承认“我错了”,过后发来短信以“神经病”开头,以“宝贝”结尾。事实上你也清楚,这次是你有点无理取闹。

 
18.真正爱你的男人,很想很想你时,也会买玫瑰送你,傻傻地等着你,却不知道自己捧的是月季。没关系,他的心里送的是玫瑰。

        
19.真正爱你的男人,嘴巴都不甜,但是他的吻能传递他所有的热情。

 
20.真正爱你的男人,当听到你对他讲很“酸”的话时,他反而会装得很正经,其实心里很甜很甜。

 
21.真正爱你的男人,如果不能经常见到你,他会让自己忙碌起来,为了不去想你,因为他知道一想你将会一发不可收拾。

- 作者: 小别 2006年05月13日, 星期六 23:1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周年纪

 一周年的婚姻被称为纸婚。

一周年的恋爱又会被称为什么呢?

漫漫的一年,我们携手渡过了。看着朋友们的分分合合,纷纷扰扰,我们却更加坦然和默契!

也许这就是爱,象陈酿的红酒,四月的玉兰,淡淡的,缓缓的散发着幽香。

从一个愚人节到下一个愚人节,节日快乐!

周年快乐!

- 作者: 小别 2006年04月2日, 星期日 14:2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闹洞房新二十八式

闹洞房不但喜家高兴,闹洞房的亲朋好友,也乐得借机喧腾一番,使出各类新招数,让新郎新娘“坐困愁城”哭笑不得,最新招闹洞房二十八式,新娘新郎接招了:
  

   第一招:如数家珍 结婚当天,新娘衣着单薄,闹洞时,宾客可以想法子让新人互玩划拳游戏, 输一拳即褪去身上衣物或手饰一件,直到——不能再褪了为止。
  

第二招: 高跟杯酒 怂恿新娘让新郎为了表示对她爱意深深,想法子让他用高跟鞋,连喝三杯。
  

第三招: 圆桌武士 让新郎新娘拿凳子坐到桌面上,共饮同心酒。
  

第四招:爱的苹果 为了表示绵绵情爱,要新娘削苹果喂新郎吃,但苹果皮不准削断,断了的话,罚新娘长吻新郎十分钟。
  

第五招: 要你好看 要新郎猜新娘新婚之夜的内裤是什么颜色,猜对了,新娘献宝,只要露出一点点, 表示答对即可;猜错了,要新郎只着内裤“要求裸体亦可”跑洞房三圈。
  

第六招: 热情冰块 首先要求新郎将新娘抱起来,接着,好友两三人将事先备好的碎冰块,倒入新郎怀中,然后众人一起拥抱这对新人,让新新郎冷得过瘾,跳上跳下,以免圆房时,热情过度。
  

第七招: 四面埋伏 事先想办法潜入洞房,躲在不易查觉的角落或衣橱,再把预先录好警报鸣笛声响的录音带转到最大声,适时放出,让这对新人吓上一大跳,而躲在各处的暗桩一起窜逃,在洞房里叫闹一阵,再祝新人“早生贵子”。

第八招: 爱情汽球 在床单下放置汽球数粒,请新郎新娘一起躺下,以表示爱情坚贞,共赴落难。
  

第九招: 巧克旗袍 由女性贵宾把巧克力放进新娘旗袍内“新娘当然是坐着”,再要求新郎如数检取,一粒也少不得,否则要求新郎改用嘴巴逐粒寻回。
  

第十招:香酥巧克 由女性好友,用巧克力汁在新娘胸口挤出心形甜蜜液,然后要求新郎当众舔尝,以示心心相印。
  

第十一招: 洞房上锁 事先把洞房房门锁上,钥匙则藏到某处或某好友身上,再让新郎寻找,每找不到一次,新娘则必须让来宾亲一次,直到找着为止。
  

第十二招: 错爱结晶 故意放个借来的某家婴儿在床上,以造成短暂的误会。
  

第十三招:旧爱重演 要新人当众表演求婚时,最逼真的原始场面。
  

第十四招: 警告逃妻 把新娘藏诸某处,再由新郎寻觅,直到找着为止,才准送进洞房。

第十五招: 旧情绵绵 要新人双方各招出过去男女朋友交往的人数、长相、经过,否则不准同眠共枕。
  

第十六招: 生辰八字 要新郎猜新娘正确的农历出生年月日,答错了做马让新娘骑。
  
  

 第十七招: 哑口无言 买本号角出版社出版的“看笑话”,用其中的创新谜语考考新人,答不出来,男宾各亲吻新娘一分钟。
  

第十八招: 比手划脚 出题目“比手划脚”的游戏,考考双方的默契,所出题目愈糗人愈好,譬如:你们都还是处男处女吗?她的三围?你爱我吗?我今天穿红色的,二十点上床,妳 今天很漂亮(不用保险套)等等。
  

第十九招: 爱的黑痣 听说新娘的肚脐眼上方三公分处,有一颗痣,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不可以请新郎为新娘揭开谜底?
  

第二十招: 昨日重现 要新人在众人面前重演当年约会情景,包括亲热、搂抱、牵手等动作,直到宾客满意为止。
  

第廿一招:七步成诗 以头到脚,身体各部器官为题,由两人轮流成诗或成词,如胸:胸有成竹;主考官为客人, 假设客人不满意答案,可要求另一方吻该部位!

第廿二招: 胡椒飞天 预先在花炮里混入胡椒粉,在新郎新娘进洞房时,炮火猛放,后果有得收拾了
  

第廿三招: 三围新裁 要新郎手环抱新娘的身裁三围,丝毫不差才过关,任何一围有误,罚新郎正面抱起新娘,口口相连走洞房三圈。
  

第廿四招: 春泥护花 为了表示新郎对新娘护爱情谊,要新郎当众用大围巾包裹两人,为新娘换上简便家居服,如果有穿戴异常时,新郎即罚酒三杯。
  

第廿五招: 爱的软糖 要新郎用嘴去衔结婚喜糖(软糖)给新娘吃,一共得吃三十粒,当然,新郎可以帮新娘吃,如果新郎不吃,别的男人也可以代替哩!
 

第廿六招:三寸金莲 要新郎猜新娘的脚丫子有几公分长,猜错了,要求新郎穿新娘的高跟鞋走洞房三圈。
  

第廿七招: 弹簧有爱 为了表示新郎孔武有力,将来才能持家,所以要新郎抱新娘入洞房,并且在弹簧床上走五圈,新娘不准掉下,如果新郎体力不继,可由别的男人代劳。
  

第廿八招: 情歌接唱 准备几首炎喜气的情歌,由宾客带头唱,再由新郎或新娘接力,唱错或不会唱的到方,新娘罚让男宾客亲一下,新郎罚酒三杯,YA!

哇!全部是针对新郎的哦~~~各位幻想新婚之夜的男人们要提高警惕喽!!!

- 作者: 小别 2006年04月2日, 星期日 14:1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给爱和将爱的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泰戈尔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 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 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 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 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 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 相互了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 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 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 作者: 小别 2006年04月2日, 星期日 13:4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喜欢和爱的区别
 
喜欢
是在深夜看书时突然想起他(她),  
想象他(她)现在做什么,心里漾起一阵轻飘,  
却从不主动给他(她)打电话。
几分钟后注意力又重新被书中的情节吸引!  

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  
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心里惦记着他(她)最近好吗,
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她)一般想着自己!  

喜欢
是和他(她)讨论问题争的面红耳赤,  
各不相让,像个刺猬一样互不认输,  
但在心里却早已暗暗欣赏他(她)的见地,他(她)的才华。  

是希望他(她)和自己步调一致,自己心灵相通,  
他(她)的一句无心话也能让自己心情很差  
在他(她)面前,从不设防。  

喜欢
是相隔千里发个短信,告诉他(她)这边天气还好,  
然后把手机调成震动,独自在异地忙碌一周,  
某天又突然出现吓他(她)一跳。  

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她)。  
可以默默站在远处,只要能远远看着就已足够; 
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
看到一个酷似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喜欢
是在受伤的时候,不想让他(她)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
转过头依然是一副快乐坚强的模样。

是在痛苦的时候,痛快的哭,
没有伪装没有顾虑,只有他(她)的温暖能给你慰藉.  

喜欢
是在楼道里碰上他(她),愉快的打声招呼寒暄几句,  
擦肩而过的时候看见了窗外明媚的阳光,心情无端好了起来。  

是在楼道了看见他(她),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  
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忍不住回头!  

当你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会紧张;  
但当你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只感到开心。  
当你与你爱的人四目交投,你会无措;  
但当你与你喜欢的人四目交投,你只会微笑。  
当你与你爱的人对话,你觉得难以启齿;  
但当你和你喜欢的人对话,你可以畅所欲言。  

喜欢,可以停止;爱, 没有休止
喜欢,是一种直觉;爱, 是一种感觉
喜欢,是一种心情;爱, 是一种感情
喜欢,总是盼着在一起;爱,有时很怕在一起  

喜欢,不是爱,它很简单;  
爱,不仅是喜欢,它很复杂

          -----献给所有爱和等爱的人们//hea

- 作者: 小别 2006年04月2日, 星期日 13:42  回复(8) |  引用(0) 加入博采

老师(一)

   每个人都有做学生的经历,必然就有被称之为老师的人;总是不曾当过学生,也会有学习模仿甚至崇拜的对象,亦是老师。不知道为什么师之前是老字,也许是要学生被以尊重和服从,就像顽童遇见家族里的长者亦步亦趋一样。总之,老师,老师的就叫了这么多年。也就当了许多年学生。或许以学生的身份看来,我们也算阅师无数,从幼儿园到大学,少则十七八,多则也有百人了。

   正是因为到了大学,才真正体会到为人师表的意义,才真正知道教书育人的伟大。我对老师是有敬意的。无论什么样的老师,在学生中口碑怎样,至少,他站在台上,我们在台下,足以说明他有一定的本事来撑起这“老师”2字,至少,我们要听他指教。记得一句话:教师只是一种职业,不是一种生活。但也许生活就随着一个人的职业定了型,人生就固定了起来。或许我们应该“慈爱”一点,亦如老师对待玩劣的学生。或许正是有着一些不怎么好的老师,甚至是枉称为师的人的存在,才凸现的好的老师对于我们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珍贵难得!

  幸运的很,我总能碰到好的老师,和不尽人意的老师,就是在这样的对比中才明白为师的难处和伟大!

(一)幼儿园记忆中的老师

   在那时候的印象中,喜欢我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喜欢老和我打架的小朋友的老师就是坏老师;或者长得深得人心有着阳光般的笑容的就是好老师,其余的可以用不喜欢来忽略。

 

- 作者: 小别 2006年02月26日, 星期日 20:34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又是一年春

   又是一年春天,很久没有在这留下什么了。常常都会上来看看,就像路过,问候,寒暄不太熟的朋友那样而已。也许做个看客要简单和容易得多,也更客观。有人说博客就是个人的感性的。而我总是感性的时候理性,理性的时候又不太理智。我不是有长性的人,就向我的爱好,我的未来,恍恍惚惚。庆幸的是我对于感情是纯粹的专一,不会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也不会有更多的锦上添花。大概我的朋友,爱人都是属于懂事的那一类,那种小幸福,不需要多大惊喜,就象一件好的家具简单而实用又不失格调。我想做一个人,应该明白的是我们有什么,我们要什么,我们会失去什么。。。。。。

  散散乱乱,三三两两,就象我的生活,不为别人而忙碌,不为别人而虚度。

- 作者: 小别 2006年02月26日, 星期日 19:38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冬天里的一点感受

  这天还不寒,仿佛还是秋高气爽的艳阳高照,于是说着说着,叶落了,风起了,雪飘了,哈出了一层白雾。也许是城市的喧嚣让我变得迟缓了,当冻手冻脚冻冰花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这是冬天了。

  冬天仿佛让所有的脚步放慢了速度,冷凝的不只有冰,亦有我们的思绪和我们的心……

  也许,是为了要人们好好休息才创造了冬季,为了下一个春天而积攒能量吧……

  说着说着,天就黑了,点点灯光温暖了这样冬季的傍晚,等月亮爬上来的时候,灯光安然入睡了。你呢?是否在这样初冬的夜晚也能用着甜美温暖的梦入睡呢? 

- 作者: 小别 2005年12月4日, 星期日 17:59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要我们好好地相爱》玉宇清澄

第一部分
第1章
1
    星期六,天气晴好。要是在平常,我会很喜欢这样的阳光。

    记得小时候,还刚脱下开档裤不久那会,我常常在暖暖的太阳下,骑在牛背上,数收割后的稻田里那群小丫头。

    我习惯管跟我差不多年纪或比我小的女孩子叫丫头,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死不悔改。只可惜我有本事往牛背上蹿的时候,村里那群丫头也不穿开档裤了。

    在那群不穿开档裤的疯丫头当中,我喜欢高洁。那会好像我们乡下还不知道有高露洁,不然我非得亲她一口不可。我喜欢用高露洁牙膏,味道不错,相信高洁也差不多吧。

    很后悔小时候没占她便宜,长大了想占都没机会了。我们乡下,是不流行非礼一说的,而如今,我们都混到了城里。

    每次站在五一路这个站牌下等车,我总忍不住要想一些与高洁小时候的事情。青梅竹马,是挺美好的机缘。不过遇上不好的天气,我会恨她。

    6岁那年,她生气用木棍敲过我,可能吃奶的力气都完了。她那开天辟地的一敲,在我额头上整出个很大的包。20年后的今天,我的右边额头还比左边额头高出少许。这缺憾让我恐惧了好多年,生怕自己找不着媳妇。

    我要等的车终于来了,彭立珊专线,前不久换的新车,上车两元,主动投币。我狠狠地掏出两枚硬币,准备上车,迎着一场肉搏战的到来。

    车上的人比我想像的还多,我挤上去之后,一只脚反复试探了不下两分钟,总共踩了三到五只别人的脚,才如愿以偿寻得一小块空地。环顾身前身后,是悲喜掺半。喜的是前后都是美女,悲的是前后的美女都在别人怀里。

    刚到湘江大桥,有人给我打电话。我的手机调的震动,放在裤子的右边口袋里。凑巧的是,当时我的右腿正好跟一位美女的左腿紧挨着。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我有意的,而是因为车上实在太挤,想不挨着都难。

    结果我的手机一震,美女就尖叫了起来,转头对我怒目而视:“你这个人怎么啦?”我莫名其妙,我也不知道我这个人怎么啦,于是很郁闷地看着她,还有那么点慌张。我很喜欢看美女,但我同样很害怕被指X骚扰,所以正常情况下只是看看,过过眼瘾。

    跟那美女对视了大概有5分钟,我没敢伸手去拿手机,只是十分勉强地把右腿稍稍远离了她的左腿。偶尔我还是比较聪明的,知道她冲我愤怒的原因。很不争气的是,我的脸还是红了。我有些难为情地解释说:“对不起,是我的,手,手,机,机,它在动。”我一紧张,就结巴。不是习惯,是病!

    美女给了我个脸色看,把脸转了回去。我这才小心翼翼地把手往下伸,掏出我那骚扰了美女一把的手机。从这点上来看,手机比我胆子大,属于有色心又有色胆的类型,难怪很多男人都爱不释手,难怪女孩子都说手机比男人有用!

    “喂,哪个?”我压低了声音,但还是可以听出怒腔。这也怪不得我,一个电话差点让我蒙受了X骚扰的恶名,我不火那才叫不正常。“是我啊,朝南,你凶巴巴的干什么吗?”是高洁那家伙。

    我顿时就没了脾气,每次都一样,好像自从她给过我一棍子之后,我就没再在她面前强大过。我凶,她肯定比我更凶。不过我喜欢她对我凶,她只有凶起来的时候不丑!
                      
  2
 过了湘江大桥,拐几个弯就到了。这是所美丽的大学,不是说校园环境有多好,而是漂亮女生实在太多。每次来我都有种白活了的感觉,所以常常直着眼睛看。

    观看美女的时候,我一般都有种大无畏的精神,过马路也敢看。后来想想其实没什么好怕的,车让行人嘛,更何况我是一个正带着审美眼光行进的男人。要是车子把像我这样的男人全撞飞了,美女大概活着就没意思了,孤芳自赏实在不好,有自慰自恋的嫌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女是为我等“好色”男人而活。懂得了这一点,有心色无色胆的男人也可以死而瞑目了。

    不过我也听过一个很恐怖的笑话。说的是一个正宗处男,24岁那年因看美女过分专注,一不小心掉进路边的水沟淹死了。那时候还不流行火化,还是放棺材里头,可盖盖子的时候,问题出来了。五六个汉子怎么使劲都盖不合,怀疑是木匠的手艺,但仔细检查又不是。最后还是死去的处男的哥哥灵机一动,找来一本破旧杂志,烧下N张性感梦露的照片,难题就迎刃而解了。

    下半身原封不动地入土,大概是天下任何一个男人所不情愿的。我想。

    跟上车时一样,经过一场使出奶劲的肉搏之后,我下了车。终于轻松了,但我也没闲着,我的目光始终紧随着在车上误为我对其进行了X骚扰的那位美女,我想看看她到底长着怎样一双腿,竟然那么自信别人会有骚扰的兴致。

    不看倒好,看了那才叫倒霉。对于从小就被我所崇拜的上帝的这一神来之笔,我实在是感到太惊讶了。那是怎么惨不忍睹的一双腿啊,肥大得叫我想起家里的那两只水桶,这都不说了,关键是还有明显的曲线美,像极了一对括号,两腿之间的距离足以让一些杂技演员穿梭来穿梭去。如果有人把它形容成拐杖的话,我敢跟任何人打赌,世界上再不可能有这么肥硕的拐杖。

    想起美女那张还算漂亮的脸,我忍不住对上帝造人时的程序进行了积极有效的猜测。上帝他老人家可能是这样的,一段时间内专门做上半身,做很多很多的上半身堆在墙脚,等做腻了就开始做下半身,也是做很多很多堆在墙脚,最后再把堆在墙脚的上半身和下半身进行组装。显而易见的是,这个组装过程是乏味而无趣的,要是又刚好上帝心情不好或头痛拉稀之类,他老人家可能就敷衍行事了,反正一个人给个上半身和下半身就成,管你谐不谐调。

    “朝南哥,我在这里啊!”正当我独自展示自己丰富的想像能力的时候,听见高洁叫我了。她的声音很甜,很有穿透力,更何况她在我名字后面加了一个“哥”了,很容易把我电倒或者麻倒的。我转头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就看见高洁站在马路对面,像一只欢快的小动作,不住地朝我招手。

    看见虽然矮小了点,但绝对漂亮,上下半身绝对谐调的高洁,我重重地吁了口气。具是万幸啊,上帝对她进行组合的时候精神还比较集中,否则我早完了。我对丑女向来没什么歧视,因为正常情况下与己无关,但我受不了丑女的调笑或者凶。高洁经常性地对我凶,这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的秘密。

    过马路的时候,我发扬雷锋同声的钉子精神,忙里偷闲地看了几个跟我擦身而过的美女。都还不错,人模人样的,打扮也还时髦,不过光鲜的衣裳里面包裹的真实情况我就不得而知了。有人说这是如今很多人习惯先上床再恋爱的原因所在。对于这种观点,我在一定程度上表示赞同和认可。

    走到高洁面前,本来以为她会笑开花,没想到我在马路对面还看见的那张可亲可爱的脸,一瞬间就变了天。她板着脸看着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又是一个高难度超迷糊的问题,让我又不得不陷入思考,因为我得弄清楚我到底又怎样了。没想明白,我只好转移话题:“小屁股,想我没?”从小我就叫她小屁股,不过说实话,我从来没目睹过。

    “想你干吗?我有病啊!”高洁依然有些怒火冲天。“你有病?感冒发烧还是上吐下泻?”我装糊涂。也凶我的时候,我总是会手足无措。我是个缺乏恋爱经验的男人,特别是在如何浇灭女孩子的坏脾气上没有任何建树。

    可能过了有五六分钟吧,我们就那么尴尬地站着。高洁低着头,嘟着嘴,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似笑非笑是怎么个笑法呢?我个人认为分两种,一种是不知所措时表现出来的难堪表情,而另一种就比较X了。记得某位极不出名的所谓的有时候穿开档裤有时不穿的美女作家说过一句话:似笑非笑,说到底是淫笑。但我敢对上帝发誓,我不属后者,在高洁面前,我永远展示不出这种笑来……
                                                    3
洁带我去吃晚饭,一条很偏僻的小街,但绝对繁荣。旁边当然是灯红酒绿,有不少名目繁多的某某厅。据说,这些厅里面经常会有激情戏上演,而且都是真枪实弹。条件应该好不到哪里去,再说还担惊受怕的,所以这种戏一般缺乏高潮。

    没有潮起潮落的戏,怎么说也算不上是好戏。即使是像老谋子这样的导演,要是老达不到期望的效果,他也会憋得慌的,更何况这些比他身强力壮许多倍的大学生。

    不能随心所欲做爱做的事,那就只能随心“锁”欲了。我在长沙另一所大学念经的时候,全寝室10个人,个个都勒紧裤带过日子,都21世纪了,当然不是因为吃不饱饿了肚子,而是在那种艰苦岁月里,我们不得不对自己肚脐以下的身体严加看管。

    我这人有个怪癖,就是看到什么东西都喜欢纵横联想,不知道是不是大脑过于发达的缘故。更要命的是,我一想到什么常常会很入神,偶尔还会达到忘乎所以的境界。但是我绝对不情愿掉进路边的水沟淹死。水沟往往臭不可闻,或许还挤满了某类橡胶制品,所以死在这种地方有遗臭万年之嫌。

    小街刚走到一半,高洁拉了拉我的袖子,有些生气地说道:“你看你,你看你又走神了,刚才你过马路的时候我就发现你眼睛不老实,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赶紧用手拍自己的脑袋,因为此时我的确正在走神。

    我说高洁啊,像我这种连女朋友都没有的未婚青年,看见美女不走神可能就有点不正常了。高洁倒也深知我的软肋,她说我再这么下去,回老家的时候就告诉我妈,添点油加点醋,把我描绘成花心大萝卜。我说我妈种过红萝卜白萝卜就是没种过花心大萝卜,你可别冤枉了她老人家。

    高洁总算把嘴气歪了,我盯着她笑不可止,说,好漂亮的小屁股。我的声音可能稍稍有些大,对面走过来的两位男生睁大眼睛往我们这个方向看了好一会,也许俩小子真以为有小屁股看。

    不过高洁这家伙长得挺有趣的,平常我总觉得她嘴有点歪,但一生气再把嘴气歪倒负负得正了。她的确是生气的时候最漂亮,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我们站在小街的尽头,商量到底是到左边吃堡仔饭,还是去右边用情侣餐。这是一场持久战,大约用去了15分钟,可恨的是15分钟后依然没有结果。

    15分钟可以用来做些什么?答案肯定很多,用我一个结婚两年的同事的话来说就是,15分钟我都可以用来完成脱衣服、穿衣服以及脱穿之间的那档事了。

    终于忍无可忍,我说:“我叫你姑奶奶好不好?干脆你去左边我去右边得了。”这下高洁来了劲,做出副怪模样,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我,用手指指着我说:“朝南哥,不会吧?人还没来你就想把我支开?”我不吱声了,呆呆地站着,装无辜。

    高洁今天要给我引见的,是她同寝室的一位姐们,好像是叫什么薛小珊吧。值得庆祝的是,这次约会还是薛景明跟高洁主动要求的。我没见过,所有好的印象都是从高洁的嘴巴里听来的。

    本来约好一起吃晚饭的,但我来之前又接到通知,因为薛氏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晚饭改由我和高洁两人共进。然后晚上9点钟再碰头,去做一些很没品味的事情,比如说找个地方卡拉OK一下。我不太喜欢K歌,有一次跟一群狐朋狗友疯玩的时候,我竟然听见拉拉链的声音。从此觉得K歌也称得上是种勾当……
                                                           4
跟高洁的晚餐问题最后是这么解决的,小的时候我们高频率使用的方法,在这个年纪说出来,我还真怕被人笑。剪刀石头布,一种不需要任何道具的赌博。

    比较吐血的是,在赌博开始之前,高洁同志就有言在先,她出剪刀我出布,要是我出别的我就是王八蛋。我想赌场上的强权政治可能也有类似的原型。胜负是白痴都能想到的,她赢了我输了。她赢得欢天喜地,我输得口服心不服。

    右转身,进到那家装饰比较浪漫的小餐厅。高朋友满座,生意兴隆。看上去大概30来岁的女老板坐在前面,比较漂亮,笑起来满脸春色,像“事后”的女人。我不小心多看了几眼,非常的不小心。

    在里面等了好一会,才有人起身走,我跟高洁就一个萝卜一个坑地坐了下来。我心里还有点不舒服,于是拿高洁开涮:“小屁股,那女老板够强悍的哦!”“强悍?你眼睛有病吧?”高洁眼鼓鼓地看着我说。我笑,窃笑。我知道她会这么回答,我其实没敢告诉她,我说的是女老板的胸部很强悍。

    转头看了看店子里的环境,还是很有情调的,但格调绝对不高。有很多同学在相互喂食,还有一部分同学在相互捏捏摸摸,喂食和捏摸的动作看起来都挺熟练,想必是经常这么干的。

    喂食在我以前念经的那所大学也有存在,但公然捏摸却不多见。如果店里只出售手抓羊肉和狗不理(包子),这种进餐时的捏摸现象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控制。高洁还是个纯朴的姑娘,显然不适合来这种地方。

    吃了什么全忘了,味道不好是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高洁总在催我快吃快吃。我看了表,离跟薛小珊(上节的名字为薛景明)会和的时间还早,高洁急怕是受不了这里头的格调了。

    我故意逗她:“你要慢慢吃哦!”她头也不抬,说:“快吃快吃!”我偷看了她的表情,是我所熟悉的。记得小时候,她跟我去放牛。我下河洗澡,把衣服脱光还没来得及往水里跳那瞬间,她突然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在我身后尖叫了一声,回头我就看见她脸上的惊惶失措。

    她因此欠了我一个一辈子都还不起的人情。她看了我,我没看她,所以她欠我个人情,这是我们当天就说好的。因为我说,要是她不承认欠我一个人情,我就把她看了不穿衣服的我这件事说给其他的小屁股听。

    速战速决,埋单,走人,出门的时候还不忘再次见识一下女老板的强悍。高洁走在我的左手边,很乖顺,可能是担心饭后生气导致胃肿胀,她比较温柔地看着我,眨巴眨巴眼睛,说:“朝南哥,我们到外教楼那边等小珊吧,她说要我们去那等她的!”

    站在外教楼前面那块小小的草坪上,想着里面住着的都是资本主义,我不知觉间就有些热情沸腾了。然后是趁热打铁地展望未来,9点钟就快到了,我很快就可以见到被高洁描述得跟神仙姐姐一样美丽绝伦的薛小珊了。

    高洁从背包里拿出块绿箭来,剥了包装纸,放进嘴巴里,边津津有味地嚼边面色诡秘地看着我笑。这笑让我很心虚,因为我担心我当时有点花痴相。

    我说:“小屁股啊,你别笑,往后看我怎么把薛小珊追到手吧。”她继续嚼,继续笑,然后回答道:“你以为你是谁啊,我们的室花也是说追就能追到的?反正我只负责介绍你们认识,往后你们怎么纵深发展就不关我事了。”

    她说话的时候,我就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她这次张的不是乌鸦嘴,能说点吉利话。我跟她从小玩到大,小学到高中一直同班,她没少臭我。

    高三那年,有次我得罪她了,她咒我失财,结果一个星期内我连丢三条内裤。虽然不是纯棉的,可我心里还是窝了火,于是对她进行了反咒,咒她考不上大学,结果复读了两届。不过这也没什么,她本来就比我小两岁,晚我两年上大学也在情理之中,而且上小学时我经常为她挺身而出,把对她有不良企图的男生打得满地找牙,并因此被老师强行降级一次休学一年。

    回忆了一下跟高洁的往事,展望了一下跟薛小珊的未来,时间倒也过得快。薛小珊终于出现了,像一颗重磅炸弹进行了我的视线。听高洁叫了声“小珊”,回头我就看见薛小珊迈着婷婷的小子向我走来。这一刻,我的心情激动得难以言喻。

    高洁望了望我,说:“这就是小珊。”然后又看着薛小珊,指着我说:“这就是我朝南哥!”我努力克制住内心的激动,面带微笑地说:“你好。”薛小珊也回报了我一个棱角分明的笑容,说:“你好。”

    我十分有绅士风度地对她们说:“去玩点什么或者吃点什么呢?”高洁乐癫癫地说:“朝南哥,我们去K歌好不好?”我装出一副很惊讶的表情,“哦,K歌啊,好像这边几乎没有音箱效果好的地方。”高洁说,那去喝咖啡,去吃烧烤,去溜冰,去湘江边散步,一大串,都被我反驳回去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要不我们往寝室那边走?”薛小珊总算说出了我的心愿。高洁自然是不太愿意的,但我已经很坚定地迈出了革命的步子。

    我走得很快,她们也跟着走得很快,感觉像是赶去分赃。5分钟,大概只用了5分钟,就到了她们宿舍楼门口。薛小珊很自觉,说上去还有事就跟我拜拜了。高洁好像又有点生气,说:“那我也上去了哦?!”我说别,我们在附近再走一会。

    宿舍楼前面是一条水泥路,不很宽也不很窄,大概够韦小宝跟他的夫人们并排躺下、适当翻滚。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数脚步玩,数天第18步半的时候,高洁说:“看你害羞成这样,怎么追得到女孩子?”这句话提醒了我,让我突然就脸红了,为自己在见到薛氏之前的信誓旦旦。可是,我真的不是因为害羞啊!

    “你不会是看见小珊没感觉吧?”

    “怎么会呢,不但有,而且感觉非常强烈。”

    “所以你就紧张?”

    “是的,很紧张,我生怕她要我陪她去K歌什么的!”

    “我觉得小珊真的很得很好。”

    “是的,很好,身体应该挺棒,很强悍。”

    “你怎么老喜欢说女孩子强悍?晚上吃饭的时候你也说餐馆的老板娘很强悍!”

    再讨论下去,怕是没完没了了,我拿出奋不顾身的勇气说:“你很猪啊,难道不知道我对被你说成赛过神仙姐姐的薛小珊不来电?”高洁张大嘴巴看着我,似乎难以置信,然后又皱起眉头想了良久,自顾自地嘀咕。

    其实嘛,女孩子强悍也没什么不好,但千不该不不该的是,薛小珊是浑身上下都强悍,论体力,我估计自己还不是她的对手。对这种女孩子来电,那得要高压电才行。但有些女孩子就强悍得有道理多了,只是局部强悍。

    走的时候,我心里还挺不舒服的,本来是抱着极高的期望来约会美女的,没想碰了块门板,想想就窝囊。

    见我不高兴,高洁也没对我趾高气扬了,说:“朝南哥你不要生气哦,等下次我把你物色个你喜欢的。”我说我那管得了下次下下次的,反正这次是被你骗了。

    “那你想怎么办啊?”高洁一副无辜的样子。我想她一定是在装可惜,试图推卸,于是假装生气,说:“什么怎么办?我真恨不得亲你一口再走,这样也算没白跑一趟!”可爱的高洁,被我的这句话吓坏了……

- 作者: 小别 2005年10月23日, 星期日 18:31  回复(16) |  引用(0) 加入博采

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摘要: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查看全文

- 作者: 小别 2005年09月26日, 星期一 13:58  回复(9) |  引用(0) 加入博采

八月未央

        

                                                                                            安妮宝贝

 我叫未央。

  我一直在南方城市长大,17岁以前,在南方沿海;17岁以后,来到上海。这是一个阳光充沛,人潮涌动的城市,空气常年污浊,高楼之间寂静的天空却有清澈的颜色。一到晚上,外滩就散发出颓靡的气味,物质的颓靡的气味。时光和破碎的梦想,被埋葬在一起不停地发酵,无法停止。

  还有每年一季的台风,在8月的时候。

  25岁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要去北方生活。不知道北方会不会有台风。

  台风呼啸而过的时候,带来死亡的窒息。无法预料,自由自在,充满幻觉。

  我想去北方,没有什么原因。

  在陕西路的天桥上,我常常做的一个游戏是,把背靠在栅栏上,慢慢地仰下去仰下去。

  我的头发在风中飘飞,我的眼睛开始晕眩,我看到天空中的云朵以优美的姿势大片大片地蔓延过城市。我开始了解,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刚刚离职。独身。

  我曾对乔说,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样的男人。我的判断只需要十分钟。十分钟。会知道我的一生是否会和他有关系。

  如果他能给我带来爱情,那么我的痛苦会受他控制。所以,生命中会邂逅一段一段的十分钟,随时都会有遭受意外之前的预感。所以我相信,每一个有直觉的人,都放不掉他的惶恐。

  乔是一个女子。我们在夜校的英语课上相遇。

  她穿灰绿色的纯棉绣花上衣,那种绿,像潮湿的没有见过阳光的苔藓,寄生在幽凉的墙角里。墙角是能带来安全感的地方,所以我选择坐在她的身边。我们把书本竖起来,埋下头看彼此的手相,恍若回到少年的校园时光。我喜欢她的头发轻轻拂在我的脸上。

  你的手心上没有任何多余的纹路。乔说,你是个可怕的人。

  为什么。

  因为上面写着一些夭折和意外。

  很可怕吗?

  也许。她的脸上有震慑。

  我淡淡一笑,反捏住她的手指。女人的皮肤柔软清香。就像花瓣。

  上完课,我们去酒吧喝酒,或者只是站在小店铺旁边,买上一杯加冰的可乐。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有一个做软件的男友,她叫他朝颜。

  我们认识十年了。她说,睡觉的时候我要抓着他的手才可以。你要嫁给他吗?

  是。我要嫁给他。肯定。我想给他生10个孩子。她笑。天真无邪地把她的脸贴在我的肩上。

  我看着她,微笑,抽烟,不说话。

  小时候我是个沉默的孩子。一个沉默无语的孩子会带来恐惧。如果她在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泣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她有残疾的嫌疑。

  我喜欢花朵,喜欢把它们的花瓣一片片撕扯下来,留下指甲的掐痕,或把它们揉成汁水。

  我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没有血液。这是不知道疼痛的生命,让人陡生恨意。

  母亲常常在一边,独自抽烟,神情淡漠地看着我。她是个眼睛幽蓝,笑容悲凉的女子,她把我当成她的同龄人,而非孩子,因为她是与众不同的母亲。

  第一,她很孤独。第二,她没有结婚,第三,她在我12岁的时候死了。

  那个夜晚我第一次看见朝颜。他是一个短发喜欢穿黑色衬衣使用爱立信手机的男人。他是乔的男人。

  他告诉我他喜欢爱立信的原因。因为它的辐射大。他说。我想让自己早点长脑癌,然后可以颠倒地思考这个世界。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唇角温柔地倾斜。他有干净的眼神。水一样干净而流动的眼神。

  我笑。乔也笑。我们三个人走在夜校放学后的路上。她左手搂着我的肩膀,右手搂着朝颜的脖子,有时候她快乐得似乎歇斯底里。我知道这样的纵情下面隐藏着什么。乔是毫无预感的女子,所以她的眼角下面有泪痣。但我能识别眼睛幽蓝的女子。她们是苔藓。黑暗给她们水分,生命甜美而脆弱。

  我们去的酒吧叫LIFE.生命是幻觉。我问老板要威士忌加冰和555香烟,然后坐在吧台边,看乔在舞动的人群里像鱼一样游动。

  朝颜说,我和她十年。

  我说,我知道。

  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能够给她带来幸福。

  很多事情不需要预测。预测会带来犹豫。因为心里会有恐惧。

  你看起来好象从来不会有恐惧。他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我。

  那是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难逃。

  在劫难逃?

  是。打个比方,比如你遇到乔,乔遇到我,然后我又遇到你。

  我笑,对他举起手中的酒杯,轻轻碰他的啤酒瓶,cheers,朝颜。

  他也笑,抬起头喝酒。

  第一次跟着朝颜去他在西区的房子的时候,是台风的天气。

  我对他没有任何目的。只是我想我的时间无多,10月份乔将有可能成为别人的新娘。但是她不应该离我而去。

  那幢颓败破旧的法式洋楼,走上木楼梯的时候能听到咯咯扭曲的声音。为了不吵醒房东,我把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

  黑暗中听到风和云层掠过城市天空的声音。寂静无声,让我想起童年时通往母亲房间的那段楼道。她从不拥抱亲吻我,她带陌生的男人回家,她不会告诉我原因。在失眠的时候,我光着脚走在沾满灰尘的楼道上,听到她房间里的声音或者她歇斯底里的哭泣,犹豫着,徘徊着,最终只能蹲在墙角捂住自己的耳朵。我渴望她的皮肤靠近我。

  我转过头看朝颜。我的眼睛凝望着他。

  朝颜的神情带着狼狈,他说,未央,我没有想过要爱上你。

  我微笑,我也没有。我说。

  但是我已经知道什么叫在劫难逃。他叹息。他的嘴唇轻轻地压在我的眼睛上。他的气息和拥抱覆盖了我。我听到自己手里的鞋子,陡然地掉落在地板上。

  那是一双有白色丝带的麻编凉鞋。

  我从不穿高跟鞋。

  母亲有很多双高跟鞋。她把它们一双一双地排在柜子里,有丝绒的,绸缎的,软皮的,刺绣的,珠片的……细高的鞋跟流泻突兀的凄艳。她光着脚穿它们,有时候她独自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地板发出寂寞的扣击声。她是美丽的女子,可是在她最美好的时候,她爱的男人不在她的身边。

  那个男人是什么样的,她没有告诉过我。可是我知道,他曾经喜欢她穿着高跟鞋的样子。

  他给过她无法遗忘的记忆。除了承担和诺言。

  我想抓住一些东西,她笑,所以我抓住你,但后来才发现我的后悔。因为对不爱我们的人,不能付出。一旦付出,就罪孽深重。

  你就是我难以逃脱的罪。她会突然地尖叫,失去控制,然后她的鞋子一只一只地扔在我的身上。她追着我跑。她的脸上都是泪水。她的浑身都在颤抖。

  这样的愤怒不断地循环。她除了孤独,就是我。我是她唯一的爱人,敌人,对手,朋友。

  终于她疯了。

  凌晨的时候我回家。朝颜睡得像个孩子,我没有亲吻他。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发现风势凌厉,树叶满地打转。天空被吹洗得清澈异常,大群大群白色的云层急速地掠过,掠过这个孤独的城市。我躲到街角的夹缝里,给自己点燃了一枝烟,然后沿着空荡荡地大街往前走。

  冰凉的雨滴,大滴大滴地,间断地,打在我的脸上。

  在公用电话亭,我给乔打手机。她在睡觉,声音模糊。我说,乔,你准备在10月结婚吗。

  10月的确是好天气。

  不要和我在台风夜晚商量这个问题。乔懒散的声音。

  男人不爱女人。他们只是需要女人。比如他生病了,明天一早你得去看他。

  他打电话给你?

  是。因为他找不到你。我轻轻地吐出烟雾。9月我要带你去北京。

  我们去北方。乔。记得我的话。

  我挂上了电话。

  我有把握第二天的下午会有人来找我。打电话过来的是朝颜,他的声音很疲惫。乔看到放在我床上的手镯。我不敢告诉她,这是你的东西。

  这的确不是我的东西。我说。我从不戴首饰,她知道。

  她要离开我。

  我无能为力,朝颜。

  你爱我吗。他说。

  这是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抱歉。

  我想娶你为妻。我沉默。他深深叹息,然后他说,我知道你的孤独。

  电话里响起断线的盲音。消失不见。

  晚上乔来找我。她什么也不说,只是躺在床上蜷缩着身体。黑暗中她有轻微的颤抖,我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头发上。我说,乔,离别有这么痛苦吗。如果我们一直是在离别中,比如和爱的人,和伤害,甚至和时光……一切又有什么不同。

  乔背对着我,冷冷地说,我讨厌欺骗。

  12岁的时候,我曾祈祷上天能让我迅速长大,这样我可以控制母亲,这个眼睛幽蓝,笑容悲凉的女子。我爱她。可是她疯了。她每天都会突然地爆发,把高跟鞋到处乱砸,我的头上脸上常有伤疤。我要读书,我要恋爱,我要有人亲吻和抚摸我,我要升上大学有一份工作有自己的家,我要去远方看看大海……。我听到无声的哀求把我的心脏顶得破碎。我独自在黑暗中握着满手心的花瓣,用力把它揉干揉碎,满手汁液……

  母亲一星期以后死了。她穿着她的高跟鞋走路,刚走到楼梯口,鞋跟断了。

  她尖叫着伸出双手,想抓住能够阻止下滑的物体,但什么也没有抓住。摔到楼梯下面的瞬间,她的头碰撞在墙上。她的血喷射在墙上,在此后的5年里,那面被洗得斑驳的墙壁每天散发出浓稠的腥味。我每天夜晚一边流泪一边用湿布擦洗它,直到我终于17岁了。我长大了。

  我离开了那个南方小城,来到上海。17岁以后我再没有眼泪。

  有谁能够相信我的第一个男人是朝颜。

  我没有让他看到我身体里面流出的血,我怕它是蓝色的。暗蓝暗蓝的颜色充满孤独的负罪。我已经不是童年的小女孩,我想我在憔悴和苍老中。可是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爱的人不在我的身边。

  朝颜。我想起他的气息和身体,他温暖的手覆盖着我的皮肤。从来没有人拥抱我,没有人亲吻我……这是我唯一的男人。

  9月终于来临。他打电话给我,他说,公司想公派我去日本工作两年。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就留下来。

  我说,你错了。我爱的是乔。

  如果你想让我走,我会离开。两年以后如果你还没有嫁人,我要娶你。

  我挂掉了电话。

  台风过去。秋天的天空是清澈的蓝,阳光温暖,空气凉爽。我想去北方。

  乔变得憔悴和颓丧,每天晚上流落在都市夜店,快天亮的时候才醉醺醺地回来。我喜欢所有眼睛幽蓝,笑容悲凉的女子,她们像我的母亲。包括母亲手指皮肤上的清香。那曾经在我的手心里被揉出汁液的花瓣。

  我脱下她脚上的高跟鞋。我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扔出去。我说,我的母亲穿着高跟鞋摔死了。因为她曾经爱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喜欢她穿这种鞋子。她为他孤独,为孤独而疯狂。

  她死了?乔把脸埋在床上模糊地发出声音。

  是的。她必须死。因为生命对她已经没有意义。

  是你要她死?

  我只想让她脱下那些鞋子。那些会突然地打破我的头的鞋子。那些已经不再有爱情残留的鞋子。

  乔伸出手拥抱住我。她的长发盖住了我的脸。她哭泣。她说,我知道,是你杀了她。

  我尖叫:我没有,我没有。我说,我只是不想让她痛苦,为什么,为什么,她要一直穿着那些鞋子?!!

  乔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的头。她把我的脸压在她的肩头上,她说,不要恐惧,不要害怕,亲爱的,我在这里……她的嘴唇贴在我的头发上。

  我推开她。我说,我不相信你。我拉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阳台上,然后让她的身体仰后靠在铁栏杆上。当风吹散她的长发,乔发出恐惧的叫声。

  我说,告诉你自己,男人是不可靠的。你要和我在一起。

  乔在恐惧中哭叫,可是我爱朝颜,我每天都在想念他,我想和他结婚。她的眼泪飘落在大风中。

  我放掉了她。看着她掩住脸跪倒在地上,我说,他爱的是我,不是你。他要去日本了。

  你永远不再会见到他。

  朝颜离开上海的时候已经是深秋。我去送他。

  他伫立在机场的人群里,背着包,寥落的样子。他把他的手机递给我,这个留给你用吧。

  我打开盖子,看到上面还留着一张发黄的即拍得的小照片,乔甜美的笑容,朝颜从背后拥住她,下巴贴着她的耳朵。我笑。轻轻地盖上盖子。

  我说,乔现在留在我的身边,你可以放心。

  他说,我能为力,你知道,未央。

  我说,我知道。

  遇到你是我的劫难。朝颜说。你是一个破碎的女子,未央。你所有没有来得及付出的感情。

  我微笑。可是你要娶我。

  是的。我要娶你。

  两年以后你还会这样想吗。

  他低下头,抬起脸的时候眼睛泪光闪动。

  200年以后我还会记得那个台风的夜晚,楼道上你回过头来看我。

  你光着脚。

  我微笑。在任何我难过或者快乐的时候,我只剩下微笑。他又拥抱我。呵,有很久没有人拥抱我。我把脸紧紧地埋入他的胸口。他的心跳强劲有力,他的气息温暖清晰。我唯一的一个男人。他走了。

  可是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我决定去北方。要带着乔走。

  在上海我会有可能失去她。因为她日渐憔悴。

  每天晚上她四处游荡,一次在酒吧喝酒闹事,被警察抓走。我去拘留所带她回家,一个人转了很多车,冒着雨跑到那里。乔一声不吭地蹲在墙角。她的浓妆残缺肮脏。披散着头发,裙子被撕破,脸上有玻璃碎片划过的血痕。

  乔,跟我回家。

  她慢慢抬起头,她说,为什么你一定要和我在一起。

  因为你像我的母亲。

  我知道她已经死了。

  是的,她死了。她是因为孤独而死的。所以我要你和我在一起。

  我要带你走。

  你和她一摸一样。我爱她,乔,你明白吗。她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亲人。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选择我?乔推开我,她流着泪笑。

  因为这是宿命。乔。

  这是你逃不开的宿命。

  你以为你能控制我吗?她冷笑。

  我的耳光用力地扇过去。我说,我能够控制你,乔,你要清楚这件事情,我能控制全部。

  她的脸靠在墙上发出崩溃的哭泣。

  我们的机票订在晚上。从上海到北京。

  乔和我坐在候车大厅上。我的肚子稍微有些隆起,所以我已经不再穿牛仔裤。

  我穿淡粉色的厚粗布裙子。我已经找好房子和工作,我也依然能够写作。还有乔。

  我爱的人。

  那天她还是穿着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件刺绣的灰绿棉布上衣。

  她抹了口红。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到精心打扮自己。我喜欢看到她自然健康的样子,她似乎接受了新的开始。她明白照颜离开以后,我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未央,你看好多人。

  是的。很多人彼此都不认识。

  认识了又如何,还是会分离。

  但分离的人有些会永远留在我们的生命里,不会遗忘。

  她不响。她说她想去洗手间,她把她在听的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

  她的眼睛看住我。

  未央,那天为什么会坐在一起听课呢。

  因为你穿了件灰绿颜色的上衣,我喜欢。我拍拍她的脸。

  未央,你爱我吗。

  是,我爱你。

  朝颜也曾经说他爱我,但后来不爱了。

  那是因为时间太长了,爱会变化。除非时间停住。

  她点头。她的笑容很灿烂,好,我去去就来,然后她蹦跳着向前面走过去。

  她是我喜欢的女子,像苔藓一样潮湿清凉,自由自在。我把手搭

在自己的腹部,我习惯了这个姿势。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有了孩子。

  我想她会喜欢。这是我们的孩子。

  耳机里放的是她喜欢的蔡健雅。淡淡地唱着,他的样子已改变,有新伴侣的气味,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心中的爱和思念,都只是属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记念。

  那首歌是在翻来覆去地唱。唱了很久。我忘记了时间。直到前面突然出现混乱,很多的人开始往前面跑,然后有保安出现。我摘下耳机,艰难地拖着沉重地大包往前面移动。我想乔应该回来帮我一把了,说不定是飞机要延误或换票。

  人群涌在洗手间门口。我的腹部被一个男人的胳膊撞了一下,剧痛起来。我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叫,让开!让开!让我进去!!我扔下行李挤了进去,我看到躺在白色瓷砖上的女子。她的灰绿色刺绣纯棉上衣已经被鲜血染透。她的手腕支离破碎仿佛一堆棉絮。她的脚光着没有穿鞋子。她的眼睛没来得及闭上。她死了。

  我没有去成北方。我决定在南方过冬,因为我要孩子能平安地出生,因为我又开始只有一个人。乔以她的方式离开了我。

  我想念我们初相遇的时候,抵着头躲在书本后面看手相。她的头发漆黑清香,她的眼神幽蓝,她有信仰着的爱情。有太多气味是我爱的。我爱的人。

  朝颜给我写信来。他说,我在东京一切安好,只是晚上失眠的时候会听到风和云朵呼啸的声音。还有乔的眼泪。如果没有你,未央,也许我早已经和乔结婚,平淡地生活着,在上海。很多次我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要这样的结局。你好吗,未央。还有,乔好吗。

  我没有给他回信。我的腹部一天比一天隆起。对生活我是无所畏惧的人,因为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害怕失去,或者有什么东西极力欲得到。如果曾经有过的,我想是爱。但现在我感觉到安全。

  我一点也不想遗忘他们。我想我的母亲,她穿着高跟鞋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她像朋友一样对着我暴露她所有的孤独和绝望。还有乔,她的快乐,她的没有任何预感和设防的快乐,曾经一度让我充满希望,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能平静。然后是朝颜,我唯一的一个男人,那个笑容温柔的男人,他给了我一个孩子。

  我想每天看着他们,这样才能让我的孩子像他们。可是我只有乔和朝颜的即拍得小照片,粘在手机上的,发黄模糊,渐渐剥落。我长时间地凝望它,凝望那些被伤痛和幸福打击摧毁过的脸。

  然后有一天,那张小照片消失不见。乔和朝颜的面容失去了具体的轮廓。只剩下记忆。

  这一年上海的冬天非常寒冷。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感觉到彻骨的恐惧。我爱的人,一个一个地走了,一个一个地离开我。我以我母亲的方式抓住了一个生命。可是我想,最起码我不会后悔。

  我在黑暗中闭上眼睛,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轻轻地覆盖我的眼睛。我听到自己轻轻叫出一个名字。

  在我临产之前的一星期,我给朝颜打了电话。

  朝颜电话里的声音依然温和清晰。他很意外,他叫我,未央。

  我说,朝颜,我想我对你能够坦白几件事情。先说三件。1,我在童年的时候杀掉了我的母亲。2,我是决意要把你和乔分开。3,乔在机场的洗手间里自杀,已经死了。如果你愿意继续和我说话,我再讲下面几件。

  电话那端一片沉默,只听到朝颜的呼吸。我的唱机里放着那首歌,蔡健雅,她唱,他的样子已改变,有新伴侣的气味,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这是乔在朝颜离开以后最喜欢听的歌,我终于知道她爱他有多深,但是她什么也不说,她什么也不做。她是被我揉在手心里的一团花瓣,汁液渗透我的灵魂。当她死在陌生人涌动的机场里面的时候,她终于脱掉了她的鞋子。她光着脚。

  我拿着话筒微笑。我聆听着那端的沉默。然后我听到轻轻地喀嚓声。朝颜挂掉了电话。

  孩子刚出生的时候,眼睛是清澈无比的蓝。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有漆黑的头发,湿湿地搭在头上。我非常想带她去陕西路的天桥。我想抱着她,把背靠在栅栏上,慢慢地仰下去仰下去,让我的头发在风中飘飞。

  天空中的云朵以优美的姿势大片大片地蔓延过城市。当她逐渐地长大,她会了解,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

  她只是寂寞。

  我依然留在南方。因为乔和朝颜属于这个城市。还有我的孩子。

  我给朝颜写信。我不知道可以写些什么,就把白纸寄给他。有时候上面有泪滴,有时候什么都没有。我在上海的西北角租了小小的房子,我开始继续写作,用稿费来养活孩子和自己。如果时光能够流转下去,宿命会有它完满的结局。

  我的孩子在长大。她会慢慢长大,成为眼睛幽蓝的女子,美丽,潮湿,自由自在如苔藓。在台风的天气里慢慢地仰下去看云朵飞掠,读一封无字的信,直到读干涸滴在上面的眼泪。

  春天来了。一周有两天,我仍然去学习英文。我把孩子抱在怀里,哄她睡着。

  中途如果她吵起来,我就走到操场上去,抱着她沿着漆黑的操场一圈圈地走。操场有非常多的樱花树,粉白的花朵在风中像雨水一样的飘落。我把花瓣放到孩子的手心里,她抓着它们笑。

  我的同桌是个30岁左右的女子,短发,喜欢穿白色衬衣。有一次,她走出来递给我烟,让我非常感激。KENZO的男用香水配着她干净的面容,让人愉快。

  她说,孩子很漂亮。

  我微笑,我说,因为她像我爱的人。

  她点头。你很幸福。

  是。我一直让自己这么想。

  你可以叫我JOE.你好,JOE.她陪着我坐在花树的阴影下面。我们抽烟,看着花瓣飘飞,孩子发出睡梦中隐约的呓语。JOE的手轻轻地伸出来,抚摸着孩子的头发。

  那一刻,我想起乔。想起我们在街边小摊喝可乐的夜晚,那已经是很远的事情了。

  可是我的幸福一如从前。

  照颜来信。他说,未央,我和一个在日本的上海女孩同居了。我可能不再回来。

  那封信我看到头两句。我微笑,然后放下信,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加冰。

  然后我继续抽出信纸看……春天的东京很美,樱花开得像潮水一样,风一吹,一夜之间就落了。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我相信我爱你。依然。始终。永远。他没有提起乔。乔是一个不能被提起的女子。

  乔是在阴影里才能存在的女子。

  两年。无字的情书。我的孩子。JOE和朝颜。我等待时光的流转和轮回。

      从信封里掉出几片发黄干枯的樱花花瓣,无声地,掉落在我的手心。然后随风飘走。

- 作者: 小别 2005年08月27日, 星期六 20:5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写给我的好朋友——aaronyangshuang
摘要:我们就要20岁了,无法再有年少轻狂的冲动和激情,也许会更理智和世故,但是你,还会是一个阳光的少年,就像记忆中的一样……感染着我们 查看全文

- 作者: 小别 2005年08月24日, 星期三 13:32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远行的朋友

          她和她携手去远行了

          不知可还有他人陪伴

          远在北方的我 唯有 默默祝福

         她应是到了向往已久的水乡

         圆自己多年的梦了吧

         她应是去了开心的城

         享受沿途的风景吧

        隐约的  似乎 我也能感受她们的快乐

       淡淡的 如茶香 沁心

        

- 作者: 小别 2005年07月29日, 星期五 23:12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错过……

       写了一半的文章不翼而飞,错过,注定是错过……

       朋友啊,我错过了与你们相逢,还会有下次的,对吗?

      等待下次,不要再错过……

- 作者: 小别 2005年07月29日, 星期五 23:0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

     我们又闹别扭了,总是这样,莫名的开始,没有高潮,安静的结束。我们甚至连架都不吵,更象谈判,理智比冲动更占上风。而我们都是感性随性的人。

     我不知道你心里真正怎么想?你也不知道我吧……而我们竟然都会默契的不去揣测各自的想法。

    也许是我无理取闹,或许不该强求男生该懂女生的心。你知不知道,你点点语气的改变我都能察觉。纵使短信说不出心声,也会反映你的切实感受。我知道你不是个会甜言蜜语哄女生的人,你也说你自己并不浪漫,我觉得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坦诚你的感受。喜欢就是喜欢,不好就是不好,不要为了我而勉强自己。我想我不是强求的人,我要的是最真实的你,快乐的你。

    也许我真的应该学会自己陪自己,自己哄自己,回到原来的心态也许会更好一些吧。告诉自己,不要哭。坚强如我,又怎么会如此轻易哭泣?!

   

    

- 作者: 小别 2005年07月25日, 星期一 22:27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